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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解决在房地产交易中国有土地收益流失问题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1 05:52:41  浏览:880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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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解决在房地产交易中国有土地收益流失问题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 建设部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解决在房地产交易中国有土地收益流失问题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设厅):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扩大,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都产生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房地产交易市场刚刚形成,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还很不健全,使房产价格上涨过猛,房地产交易中部分属于国家的土地收益流向了单位和个人,给国家造成了
损失。为了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解决城镇房地产交易中国有土地收益流失问题,促进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决定暂时实行在房地产交易中国家收取部分国有土地收益的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未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经房地产交易市场由当事人协议出售、出租的城镇国有土地上的各类房屋(不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建的商品房)均应向出售、出租人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金。
二、征收土地收益金要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发展、合理调节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使房地产交易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并为向土地有偿出让、转让过渡创造条件。
三、土地收益金按房地产交易建筑面积计收。在房地产买卖中,从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以外的收益中收取,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一倍以内的按不超过20%收取;二倍以内的按不超过30%收取;三倍以内的按不超过40%收取;三倍以上的按50%以上收取。对出租的房屋,参照上述比
例从超过限额标准租金以外的收益中收取。具体收取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建设部门确定。
实行收取国有土地收益金办法后,凡过去地方在房地产交易中采取的收取环境差率、超标费、罚款等措施同时废止。
四、土地收益金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收取,土地收益金收取情况与其他交易资料一同放入产权产籍档案,以便与今后按照国家及各地制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办法再行交易时相衔接。
五、土地收益金作为财政收入上缴当地财政,按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
六、在房地产交易中,为了有效地解决国有土地收益流失问题,克服偷漏国家税费现象,对房地产买卖要实行先评估价格后交易,并对成交价格低于评估价格的,按评估价格计取税费。各级物价部门、房地产部门要共同做好价格评估,推行挂牌交易,对成交价格实施登记审验、进行监
督检查等各项工作。物价部门所需业务费用,可从现行房地产交易管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做为补充,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商确定。
七、各地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注意总结经验。物价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要与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进行私下交易、哄抬房价、隐价瞒价、偷漏税费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建设部门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备案。



199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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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出纳业务技术能手标准(试行)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关于制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出纳业务技术能手标准(试行)的通知

1991年3月7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加强出纳队伍建设,提高出纳人员业务素质,统一全行出纳业务技术考核标准,根据总行1990年5月天津蓟县全国出纳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现制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出纳业务技术能手标准(试行)》(附件),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出纳业务技术能手考核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要求高,各级行处要按照全国出纳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加强对出纳业务技术能手考核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出纳队伍建设,提高出纳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工作来抓。基层行处的领导,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业务工作情况和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组织出纳人员进行技术练兵和培训。达到考核标准的出纳人员,要积极参加出纳业务技术能手的考核。
出纳人员获得的出纳业务技术能手等级,应列入干部档案管理。
二、本标准是根据我行出纳人员点钞的实际情况,并广泛征求各行意见而制定的。各行应按本标准考核,不能降低。
三、为便于管理,统一格式,“出纳业务技术能手申报表”、“出纳业务技术能手技术晋级申报表”、“出纳业务技术能手证书”、“一级出纳业务技术能手情况表”由总行统一印制,请各分行于1991年3月底以前将所需用量报总行财会部。
四、各行在试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报告总行,以便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附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出纳业务技术能手标准(试行)
为加强出纳队伍建设,提高出纳人员业务素质,统一全行出纳业务技术考核标准,特制定本标准(试行)。
一、出纳业务技术能手的考核和审定
(一)凡在建设银行从事出纳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出纳业务技术能手的考核。
(二)出纳业务技术能手的考核,必须严格依照本标准进行。考核工作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以下简称分行)为单位,由出纳、人事、工会等部门共同组织考核,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考核方法由分行分片组织进行。
(三)考核程序: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行的出纳、人事、工会等部门组织预考核。凡经预考核,成绩达到本标准的出纳人员,即可填报“出纳业务技术能手申报表”(附一),逐级转报分行组织考核。
(四)经分行考核确已达到本标准的,由分行核准并颁发“出纳业务技术能手证书”(附二)。晋级考核的应另填制“出纳业务技术能手技术晋级申报表”(附三),并进行技术能手晋级的审定和颁证。
(五)每年年度终了,各分行应将当年出纳业务技术能手考核的工作情况书面报告总行。对获得一级能手的,由分行填制“一级出纳业务技术能手情况表”(附四)报总行。
二、出纳业务技术能手的考核内容和依据
出纳业务技术能手的考核分为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和业务技术操作考核。业务基础知识考试以应知应会为考试内容;业务技术操作考核以各项目的考核要求为考核依据。
三、出纳业务技术能手的分类和等级
(一)出纳业务技术能手分为单项业务技术能手和全能业务技术能手两类。
(二)单项业务技术能手和全能业务技术能手均分为三个等级。每个等级的能手都必须进行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和业务技术操作考核。
单项业务技术分设单指单张点钞、多指多张点钞(含单指多张,下同)点钞、扇面(含手板式,下同)点钞、散把点钞、机器点钞、现金收款、票币计算7个单项项目。单项业务技术能手的考核,考核人员的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和任一单项项目的业务技术操作考核,同时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可申报相应等级的单项业务技术能手。
全能业务技术能手的考核,在单项业务技术能手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考核人员的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和三个单项项目(必须有单指单张点钞项目)的业务技术操作考核,同时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可申报相应等级的全能业务技术能手。
四、出纳业务技术能手的等级标准
(一)业务基础知识考试的等级标准
业务基础知识考试,由各分行组织出题(题型为填空、名词解释、简答、判断、选择、论述题等,在应知应会范围内出题)、考试、评卷。各等级的标准为:
一级:91分以上;
二级:81-90分;
三级:71-80分。
(二)业务技术操作考核的等极标准
业务技术操作的考核分为单指单张点钞、多指多张点钞、扇面点钞、散把点钞、机器点钞、现金收款、票币计算共7个单项项目。各单项项目的等级标准为:
1.单指单张点钞
一级:时速15000张;
二级:时速13500张;
三级:时速12000张。
2.多指多张点钞
一级:时速24000张;
二级:时速20000张;
三级:时速16000张。
3.扇面点钞
一级:时速26000张;
二级:时速22000张;
三级:时速18000张。
4.散把点钞
一级:时速14000张;
二级:时速12000张;
三级:时速10000张。
5.机器点钞
一级:完成时间5分钟;
二级:完成时间7分钟;
三级:完成时间9分钟。。
6.现金收款
一级:完成时间22分钟;
二级:完成时间25分钟;
三级:完成时间27分钟。
7.票币计算
一级:总分160分,40题/10分钟;
二级:总分120分,30题/10分钟;
三级:总分100分,25题/10分钟。
五、业务基础知识考试范围
业务基础知识考试,要求掌握现金出纳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会计制度、出纳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
(一)应知
1.现金管理政策和规定;
2.出纳与货币发行、回笼的关系;
3.出纳工作主要任务;
4.出纳工作基本规定;
5.金库管理基本制度;
6.人民币主币各项特征;
7.残损人民币挑剔标准;
8.错款报告和审批制度;
9.款项交接手续;
10.票样保管规定。
(二)应会
1.收款程序和付款程序;
2.提款、交款和现金出入库手续;
3.检查金库;
4.假人民币的鉴别和防范方法;
5.防止差错事故发生和错款查找方法;
6.票币兑换、整点和挑残;
7.库款运送工作;
8.主要点钞方法;
9.出纳机具的使用、保管和维修;
10.出纳报表的统计方法。
六、业务技术操作的项目考核要求
(一)单指单张点钞、多指多张点钞、扇面点钞
单指单张点钞、多指多张点钞、扇面点钞三个项目的考核要求:采用定时计量方法考核。考核时,准备考核20分钟的票币(整把5元券或其他券别),分两场进行考核。每场考核10分钟,设错0-10个,完成拆把、点数、挑错、扎把、盖章5道工序。两场考核完毕,择优一场实点张数,作为考核成绩。未挑出所设全部错或误挑错的,该场成绩不予计算。全部正确挑出错的,按每个错加计50张作为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折算为时速。
(二)散把点钞
散把点钞只用单指单张点钞一种指法进行考核。该项目考核要求:采用定时计量方法考核。考核时,准备考核20分钟的票币(散把5元券或其他券别),分两场进行考核。每场考核10分钟,设错0-10个,完成点数、挑错、扎把、盖章4道工序。其余考核要求与“(一)”单指单张点钞等项目的考核要求相同。
(三)机器点钞
考核要求:采用定量计时方法考核。考核时,准备10元、5元、2元、1元券和2角券各1捆(共5000张),考核一场,设错若干,完成拆把、点数、挑错、扎把、盖章5道工序,以实际完成时间作为考核成绩。
(四)现金收款
考核要求:采用定量计时方法考核。考核时,准备现金封包款2000张(枚),金额20588元[其中100元券、50元券各100张,10元券200张,5元券600张,2元券100张,1地券300张,5角、2角、1角券,5分、2分、1分硬币各100张(枚)],将现金分成10个封包,各封包的张数、金额不等,设置凭证、现金差错若干。要求按封包编号顺序收款,完成拆封包、审凭证、按券别核收大数、清点细数、盖现金收讫章和个人名章,并把整理现金、登记现金收入日记簿、填制收款结数表和现金入库票等工序,以实际完成时间作为考核成绩。
(五)票币计算
考核要求:采用定时计量方法考核。考核时,参照附五的格式,用共60题的票币计算试卷进行考核。考核限时10分钟,每题4分,以实际答对的题计算考核成绩。
七、附 则
(一)本标准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财会部制订、修改,并负责解释。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出纳业务技术能手考核实施细则,并抄报总行备案。
(三)本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试行。

附一:出纳业务技术能手申报表
年 月 日
━━━━━━┳━━━━┳━━━━┳━━━━┳━━━━┳━━━━┳━━━
姓 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照
民 族 ┃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
━━━━━━╋━━━━╋━━━━╋━━━━╋━━━━╋━━━━┫
职 务 ┃ ┃入行时间┃ ┃从事出纳┃ ┃ 片
┃ ┃ ┃ ┃工作年限┃ ┃
━━━━━━╋━━━━┻━━━━┻━━━━┻━━━━┻━━━━┻━━━
工作单位 ┃
━━━━━━╋━━━━┳━━━━━━━━━━━┳━━━━━━━━━━━
业务 ┃ 考核 ┃ 考 核 时 间 ┃ 考 核 成 绩
技术 ┃ ┣━━━━━┳━━━━━╋━━━━━┳━━━━━
操作 ┃ 项目 ┃ 所在行 ┃ 分 行 ┃ 所在行 ┃ 分 行
考核 ┣━━━━╋━━━━━╋━━━━━╋━━━━━╋━━━━━
成绩 ┣━━━━╋━━━━━╋━━━━━╋━━━━━╋━━━━━
┣━━━━╋━━━━━╋━━━━━╋━━━━━╋━━━━━
━━━━━━┻━━━┳┻━━━━┳┻━━━━┳┻━━━━━┻━━━━━
┃ 所在行 ┃ 分 行 ┃
业务基础知识考试成绩┣━━━━━╋━━━━━┫申报 业务技术 级能手
┃ ┃ ┃
━━┳━━━━━━━┻━━━━━┻━━━━━┻━━━━━━━━━━━━
所在┃
行推┃
荐意┃ (盖章)
见 ┃ 年 月 日
━━╋━━━━━━━━━━━━━━━━━━━━━━━━━━━━━━━━
分行┃
审批┃
意见┃ (盖章)
┃ 年 月 日
━━┻━━━━━━━━━━━━━━━━━━━━━━━━━━━━━━━━

附二:出纳业务技术能手证书
━━━━━━━━━━━━━━━━━━┳━━━━━━━━━━━━━━━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 出纳业务技术能手
┃ 证 书

━━━━━━━━━━━━━━━━━━┻━━━━━━━━━━━━━━━
封 底 封 面
━━━━━━━━━━━━━━━━━━┳━━━━━━━━━━━━━━━
┏━━━┓ ┃ 证 书
┃ 照 ┃ ┃
┃ 片 ┃ ┃ 经考核审定,确认你为中国
┗━━━┛ ┃ 人民建设银行出纳业务技术
单位: ┃ 能手。
━━━━━━━━━━━ ┃ 特授此证书
姓名: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分行
━━━━━━━━━━━ ┃ 年 月 日
出生年月 年 月 ┃
━━━━ ━━━━ ┃
编号 ┃
━━━━━━━━━━━━━━━━━━┻━━━━━━━━━━━━━━━
内页1 内页2

附三:出纳业务技术能手技术晋级申报表
年 月 日
━━━━━━┳━━━━┳━━━━┳━━━━┳━━━━┳━━━━┳━━━
姓 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照
民 族 ┃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
━━━━━━╋━━━━╋━━━━╋━━━━╋━━━━╋━━━━┫
职 务 ┃ ┃入行时间┃ ┃从事出纳┃ ┃ 片
┃ ┃ ┃ ┃工作年限┃ ┃
━━━━━━╋━━━━┻━━━━┻━━━━┻━━━━┻━━━━┻━━━
工作单位 ┃
━━━━━━┻━━━━━━━━━━━━━━━━━━━━━━━━━━━━
原 考 核 成 绩
━━━━━━━┳━━━━━━━━┳━━━━━━━━┳━━━━━━━━━
业务技 ┃ 考核项目 ┃ 考核时间 ┃ 考核成绩
术操作 ┣━━━━━━━━╋━━━━━━━━╋━━━━━━━━━
考 核 ┣━━━━━━━━╋━━━━━━━━╋━━━━━━━━━
成 绩 ┣━━━━━━━━╋━━━━━━━━╋━━━━━━━━━
━━━━━━━┻━━┳━━━━━┻━┳━━━━━━┻━━━━━━━━━
业务基础知识考试成绩┃ ┃已取得 业务技术 级能手
━━━━━━━━━━┻━━━━━━━┻━━━━━━━━━━━━━━━━
技 术 晋 级 考 核 成 绩
━━━━━━┳━━━━┳━━━━━━━━━━━┳━━━━━━━━━━━
业务 ┃ 考核 ┃ 考 核 时 间 ┃ 考 核 成 绩
技术 ┃ ┣━━━━━┳━━━━━╋━━━━━┳━━━━━
操作 ┃ 项目 ┃ 所在行 ┃ 分 行 ┃ 所在行 ┃ 分 行
考核 ┣━━━━╋━━━━━╋━━━━━╋━━━━━╋━━━━━
成绩 ┣━━━━╋━━━━━╋━━━━━╋━━━━━╋━━━━━
┣━━━━╋━━━━━╋━━━━━╋━━━━━╋━━━━━
━━━━━━┻━━━┳┻━━━━┳┻━━━━┳┻━━━━━┻━━━━━
┃ 所在行 ┃ 分 行 ┃
业务基础知识考试成绩┣━━━━━╋━━━━━┫申报 业务技术 级能手
┃ ┃ ┃
━━━━━━━━━━┻━━━━━╋━━━━━┻━━━━━━━━━━━━
所在行推荐意见 ┃ 分行审批意见
━━━━━━━━━━━━━━━━╋━━━━━━━━━━━━━━━━━━

(盖章) ┃ (盖章)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附四:一级出纳业务技术能手情况表
编报行: 年 月 日
━━━┳━━┳━━┳━━━━━━━━━━━━┳━━━━━━━━━━━━
┃ ┃ ┃ 业务技术操作考核成绩 ┃
姓名┃性别┃年龄┣━━━━━━┳━━━━━┫ 业务基础知识考试成绩
┃ ┃ ┃ 考核项目 ┃考核成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五:票币计算试卷(参考格式)
单位: 姓名: 分数:
━━━ ━━━ ━━━
第1题 第2题
━━━━━━┳━━━━━━━━ ━━━━━━┳━━━━━━━━
券别 ┃ 张 数 券别 ┃ 张 数
━━━━━━╋━━━━━━━━ ━━━━━━╋━━━━━━━━
伍拾元券 ┃ 51 伍拾元券 ┃ 99
━━━━━━╋━━━━━━━━ ━━━━━━╋━━━━━━━━
拾元券 ┃ 27 拾元券 ┃ 17
━━━━━━╋━━━━━━━━ ━━━━━━╋━━━━━━━━
伍元券 ┃ 82 伍元券 ┃ 97
━━━━━━╋━━━━━━━━ ━━━━━━╋━━━━━━━━
贰元券 ┃ 90 贰元券 ┃ 92
━━━━━━╋━━━━━━━━ ━━━━━━╋━━━━━━━━
壹元券 ┃ 48 壹元券 ┃ 85
━━━━━━╋━━━━━━━━ ━━━━━━╋━━━━━━━━
伍角券 ┃ 84 伍角券 ┃ 75
━━━━━━╋━━━━━━━━ ━━━━━━╋━━━━━━━━
贰角券 ┃ 57 贰角券 ┃ 16
━━━━━━╋━━━━━━━━ ━━━━━━╋━━━━━━━━
壹角券 ┃ 31 壹角券 ┃ 11
━━━━━━╋━━━━━━━━ ━━━━━━╋━━━━━━━━
伍分币 ┃ 63 伍分币 ┃ 77
━━━━━━╋━━━━━━━━ ━━━━━━╋━━━━━━━━
贰分币 ┃ 93 贰分币 ┃ 52
━━━━━━╋━━━━━━━━ ━━━━━━╋━━━━━━━━
金额合计 ┃ 金额合计 ┃
━━━━━━┻━━━━━━━━ ━━━━━━┻━━━━━━━━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 ━━━━━━┳━━━━━━━━
券别 ┃ 张 数 券别 ┃ 张 数
━━━━━━╋━━━━━━━━ ━━━━━━╋━━━━━━━━
伍拾元券 ┃ 74 伍拾元券 ┃ 60
━━━━━━╋━━━━━━━━ ━━━━━━╋━━━━━━━━
拾元券 ┃ 99 拾元券 ┃ 26
━━━━━━╋━━━━━━━━ ━━━━━━╋━━━━━━━━
伍元券 ┃ 74 伍元券 ┃ 54
━━━━━━╋━━━━━━━━ ━━━━━━╋━━━━━━━━
贰元券 ┃ 88 贰元券 ┃ 98
━━━━━━╋━━━━━━━━ ━━━━━━╋━━━━━━━━
壹元券 ┃ 59 壹元券 ┃ 90
━━━━━━╋━━━━━━━━ ━━━━━━╋━━━━━━━━
伍角券 ┃ 24 伍角券 ┃ 49
━━━━━━╋━━━━━━━━ ━━━━━━╋━━━━━━━━
贰角券 ┃ 49 贰角券 ┃ 38
━━━━━━╋━━━━━━━━ ━━━━━━╋━━━━━━━━
壹角券 ┃ 78 壹角券 ┃ 24
━━━━━━╋━━━━━━━━ ━━━━━━╋━━━━━━━━
伍分币 ┃ 91 伍分币 ┃ 65
━━━━━━╋━━━━━━━━ ━━━━━━╋━━━━━━━━
贰分币 ┃ 89 贰分币 ┃ 74
━━━━━━╋━━━━━━━━ ━━━━━━╋━━━━━━━━
金额合计 ┃ 金额合计 ┃
━━━━━━┻━━━━━━━━ ━━━━━━┻━━━━━━━━ 第1题 第2题
第5题 第6题
━━━━━━┳━━━━━━━━ ━━━━━━┳━━━━━━━━
券别 ┃ 张 数 券别 ┃ 张 数
━━━━━━╋━━━━━━━━ ━━━━━━╋━━━━━━━━
伍拾元券 ┃ 58 伍拾元券 ┃ 65
━━━━━━╋━━━━━━━━ ━━━━━━╋━━━━━━━━
拾元券 ┃ 53 拾元券 ┃ 24
━━━━━━╋━━━━━━━━ ━━━━━━╋━━━━━━━━
伍元券 ┃ 76 伍元券 ┃ 77
━━━━━━╋━━━━━━━━ ━━━━━━╋━━━━━━━━
贰元券 ┃ 68 贰元券 ┃ 61
━━━━━━╋━━━━━━━━ ━━━━━━╋━━━━━━━━
壹元券 ┃ 26 壹元券 ┃ 98
━━━━━━╋━━━━━━━━ ━━━━━━╋━━━━━━━━
伍角券 ┃ 12 伍角券 ┃ 44
━━━━━━╋━━━━━━━━ ━━━━━━╋━━━━━━━━
贰角券 ┃ 77 贰角券 ┃ 15
━━━━━━╋━━━━━━━━ ━━━━━━╋━━━━━━━━
壹角券 ┃ 44 壹角券 ┃ 75
━━━━━━╋━━━━━━━━ ━━━━━━╋━━━━━━━━
伍分币 ┃ 70 伍分币 ┃ 53
━━━━━━╋━━━━━━━━ ━━━━━━╋━━━━━━━━
贰分币 ┃ 67 贰分币 ┃ 89
━━━━━━╋━━━━━━━━ ━━━━━━╋━━━━━━━━
金额合计 ┃ 金额合计 ┃
━━━━━━┻━━━━━━━━ ━━━━━━┻━━━━━━━━ 第1题 第2题
第7题 第8题
━━━━━━┳━━━━━━━━ ━━━━━━┳━━━━━━━━
券别 ┃ 张 数 券别 ┃ 张 数
━━━━━━╋━━━━━━━━ ━━━━━━╋━━━━━━━━
伍拾元券 ┃ 96 伍拾元券 ┃ 71
━━━━━━╋━━━━━━━━ ━━━━━━╋━━━━━━━━
拾元券 ┃ 64 拾元券 ┃ 62
━━━━━━╋━━━━━━━━ ━━━━━━╋━━━━━━━━
伍元券 ┃ 88 伍元券 ┃ 65
━━━━━━╋━━━━━━━━ ━━━━━━╋━━━━━━━━
贰元券 ┃ 55 贰元券 ┃ 86
━━━━━━╋━━━━━━━━ ━━━━━━╋━━━━━━━━
壹元券 ┃ 72 壹元券 ┃ 12
━━━━━━╋━━━━━━━━ ━━━━━━╋━━━━━━━━
伍角券 ┃ 85 伍角券 ┃ 68
━━━━━━╋━━━━━━━━ ━━━━━━╋━━━━━━━━
贰角券 ┃ 43 贰角券 ┃ 24
━━━━━━╋━━━━━━━━ ━━━━━━╋━━━━━━━━
壹角券 ┃ 52 壹角券 ┃ 75
━━━━━━╋━━━━━━━━ ━━━━━━╋━━━━━━━━
伍分币 ┃ 92 伍分币 ┃ 65
━━━━━━╋━━━━━━━━ ━━━━━━╋━━━━━━━━
贰分币 ┃ 53 贰分币 ┃ 75
━━━━━━╋━━━━━━━━ ━━━━━━╋━━━━━━━━
金额合计 ┃ 金额合计 ┃
━━━━━━┻━━━━━━━━ ━━━━━━┻━━━━━━━━ 第1题 第2题
第9题 第10题
━━━━━━┳━━━━━━━━ ━━━━━━┳━━━━━━━━
券别 ┃ 张 数 券别 ┃ 张 数
━━━━━━╋━━━━━━━━ ━━━━━━╋━━━━━━━━
伍拾元券 ┃ 56 伍拾元券 ┃ 92
━━━━━━╋━━━━━━━━ ━━━━━━╋━━━━━━━━
拾元券 ┃ 31 拾元券 ┃ 45
━━━━━━╋━━━━━━━━ ━━━━━━╋━━━━━━━━
伍元券 ┃ 80 伍元券 ┃ 72
━━━━━━╋━━━━━━━━ ━━━━━━╋━━━━━━━━
贰元券 ┃ 98 贰元券 ┃ 61
━━━━━━╋━━━━━━━━ ━━━━━━╋━━━━━━━━
壹元券 ┃ 22 壹元券 ┃ 43
━━━━━━╋━━━━━━━━ ━━━━━━╋━━━━━━━━
伍角券 ┃ 37 伍角券 ┃ 25
━━━━━━╋━━━━━━━━ ━━━━━━╋━━━━━━━━
贰角券 ┃ 45 贰角券 ┃ 59
━━━━━━╋━━━━━━━━ ━━━━━━╋━━━━━━━━
壹角券 ┃ 36 壹角券 ┃ 21
━━━━━━╋━━━━━━━━ ━━━━━━╋━━━━━━━━
伍分币 ┃ 62 伍分币 ┃ 73
━━━━━━╋━━━━━━━━ ━━━━━━╋━━━━━━━━
贰分币 ┃ 87 贰分币 ┃ 74
━━━━━━╋━━━━━━━━ ━━━━━━╋━━━━━━━━
金额合计 ┃ 金额合计 ┃
━━━━━━┻━━━━━━━━ ━━━━━━┻━━━━━━━━
说明:此参考格式列出题目10道,实际考核时,票币计算试卷出题60道,
各题的“张数”栏的两位数字,均要有所变化。


韶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


韶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韶府令第103号)




《韶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韶府规审[2013]第1号)已经2013年3月22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19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超执行,有效期5年。以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一律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市长 艾学峰


2013年3月29日





韶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人民政府为建设和维护管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向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的城市建设费用。城市配套费应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涵、给排水、路灯照明、环卫设施、园林绿化、消防、城市防洪等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个人依法自建自用住房除外)应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四条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负责韶关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标准为工程基建投资额的4%。
工程基建投资额依据市政府公布实施的“韶关市区单位建筑面积参考造价”核定,作为缴交城市配套费计算基数,但市政设施和大型公共建筑(如:体育馆、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和音乐厅等)等类型建设项目以发改部门立项时核定的工程基建投资额为计费依据。
“韶关市区单位建筑面积参考造价”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组织市住建、物价、发改、财政和监察部门联合制定,并经市政府同意并公布后实施。“韶关市区单位建筑面积参考造价”每两年核定一次。
第六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在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一次性足额征收。但对于整体立项、分期建设的项目,征收单位按以下情形和办法征收城市配套费:
(一)按建筑面积计建设规模的分期建设项目,在办理各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分期足额征收。
(二)按立项基建投资额计建设规模的项目,在申请办理首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附上分期建设分解表,分解表上应注明每期建设规模和基建投资额,总规模和总基建投资额应与项目立项一致,分期建设,分期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其他特殊情形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规定:
(一)按规定无需立项、且按基建投资额计建设规模的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提供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相关单位出具的工程投资预算书,城乡规划部门以工程投资预算书为依据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由上级部门整体立项且按基建投资额计建设规模的项目,申报工程属于分项或子项、且无单独立项的项目,属政府投资的,按上级部门投资核准文件,无上级部门投资核准文件的,按市立项部门投资复核意见;属社会投资的,参照本办法市本级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除国家、省政府有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可减免的建设项目外,不得减免。
国家、省政府有政策明确规定可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应当持相关政策文件向市规划局提出减免的书面申请,通过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方可予以减免。
第八条 享受城市配套费减免政策的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改变原批准性质用途的,应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核定并按补缴时的缴费标准补缴相应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经相关部门查处后批准保留使用的,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九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规划部门通过非税收入电子征缴系统征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先缴费后发证的原则,未按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规划部门一律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工作。
第十一条 财政、物价、审计和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以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一律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各县(市)和曲江区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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